欢迎您进入BOB体育登录官网!

高考前3天要测一次核酸 长沙市教育考试院发布高考考生防疫提示

文章出处:bob体肓平台 人气: 发表时间:2025-07-29 23:51:24

  潇湘晨报长沙讯 6月1日,长沙市教育考试院发布2022年普通高考考生防疫提示。要求考生确保“两码”正常,同时在4日或5日完成一次核酸检验测试。具体实际的要求如下:

  请考生时刻关注个人健康码和行程码状况,确保参考时“两码”正常。考前如有任何健康不正常的情况,请及时与报名点联系,以免影响自己正常参考。

  所有考生须在考前进行一次核酸检验测试。在校考生由报名点学校于6月4日或6月5日统一组织核算检验测试,社会考生于6月5日内自行前往医疗机构做核酸检验测试并将结果及时报告报名所在的。

  所有考生须在6月6日下午参加考点的考前教育时提供《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交考点查验留存,社会考生还需提供考前48小时的核酸检验测试阴性证明(纸质版)给考点工作人员。

  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与阳性检测者轨迹交叉或有共同暴露史人员等高风险考生,须提供考前24小时内的核酸检验测试阴性证明(纸质版)。

  请滞留在省外、市外的考生尽早返回报名地,回长后主动向报名点报备。所有外省回长考生应持48小时核算检验测试证明入长,落地后24小时内再次核酸检验测试。

  未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在进入考点时须临时进行核酸采样,并安排至隔离考场参考。

  考试当天,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接受体温测量,请有序排队入场,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如体温高于37.3℃,须按照考点应急处置程序处理,请配合考点工作人员的安排。

  考试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在进入考室前要始终规范佩戴口罩(但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进入考室就座后,低风险地区考生可自主决定是不是佩戴口罩;非低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以上疫情防控要求如有变化,以考试地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为准,请考生适时关注考试防疫最新要求。

  近日,湖南下发高考考生守则(以下简称“守则”),对考生参加考试的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守则明确,考生进入考室就座后,可自主决定是不是继续佩戴口罩。

  守则明确,考生不得穿着校服、制服以及佩戴校徽、手表和各类饰品等参加考试。考生不要携带手机进入考点,如前往考点时携带了手机的,须将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交考点集中管理。

  考生在考试前应认真收听考点校园有线广播统一广播的《考前的话》,在考试中应信守《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有关承诺。

  考生必须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扰乱考室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所有考生都必须接受入场安检,拒不配合安检的考生,监考员有权阻止其进入考室,因个人原因延误考试时间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进出考点要全程佩戴口罩,在考点校门接受身体健康监测后,才能进入考点候考,进入考室就座后,可自主决定是不是继续佩戴。考生进入考点、考室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和安检。考生佩戴的口罩只能是普通医用口罩,不得使用电动或智能口罩。

  守则明确,考室挂钟的时间指示不作为考试时间信号,仅供考生掌握时间作参考,考试时间一律以考点的统一信号为准。

  每科考前35分钟,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在考室前门入口处自觉接受监考员的安全检查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的左上方,以便查验。

  每科考试期间,考生须将身份证交给监考员汇总,等待身份证核验人员前来核验。

  考生进入考室,只能携带透明考试专用包、2B铅笔、0.5毫米黑色签字笔、直尺(尺面只能印有长度计量单位标识、无其他数学符号公式等)、圆规、三角板(尺面只能印有长度计量单位或角度计量单位标识、无其他数学符号公式等)、垫板、无封套橡皮,其他任何物品(如书包、任何书籍报纸、草稿纸等)不准带入考室,有特殊规定的科目另行通知。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智能穿戴设备、计时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摄影摄像设备和涂改液、修正液(带)等物品进入考室。

  守则明确,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开始作答。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室(外语科开考前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室),语文、数学、外语和对口考试各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出考室,交卷出考室后不得再进入考室续考,也不准在考室附近逗留或交谈,应在考点指定的地方等候。选考科目(物理、历史、生物、化学、政治、地理)考生不得提前交卷,考试结束时才能交卷出考室,上午或下午继续参加第二科考试的考生须到考点指定的考生候考休息区域等候,并按时参加第二科考试。上午或下午只参加一科考试的考生在考试结束后,须走专用通道离开考点。

  考生接受安检进入考室后,未经批准不得离开考室,不得影响其他考生正常考试。在考室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准将试题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室。如身体出现不正常的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员。

  如不遵守考生守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包括在考试结束后考室视频监控录像回放中被查实有违纪作弊行为的)等行为,省教育考试院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解决的方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由考点或教育报请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做处理。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